全國政協委員:完善法規政策 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自然保護地體系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載體,對實現美麗中國目標具有重要意義。“要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苯衲耆珖鴥蓵?,全國政協委員、民進湖南省委主委潘碧靈建議。
“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高度重視。2017年9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出臺;2018年3月,國家公園管理局正式組建成立;2019年6月,《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出臺,明確了建成中國特色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任務,標志著我國自然保護地建設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迸吮天`表示。
潘碧靈同時強調,在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亟須解決的問題。目前我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已超過1.18萬個,存在著空間范圍重疊交叉、管理機構職權不清晰、“一套人馬幾塊牌子”等問題。2020年2月,全國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工作啟動,但進展不快。同時,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仍不完善,國家層面尚未形成全面完整的針對保護地的法律體系,分行業制定的國家標準存在重疊、沖突的情況,針對特定自然保護地的地方立法和政策配套不足,各類自然保護地在立法進展、法律層次、內容協調上參差不齊,部分管理辦法及政策要求已不符合新時代發展的需要。
為此,潘碧靈建議,要進一步加快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加快相關方案的審批進度。同時,進一步理順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按照“一個保護地一套機構一塊牌子”的要求,健全自然保護地省、市、縣三級管理體系,分級明確管理權限和責任。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環節,健全監管制度。
針對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不完善的問題,潘碧靈呼吁,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盡快出臺《自然保護地法》,理順不同行業之間的法律沖突,形成協調一致的保護地管理法規體系,并及時修訂完善自然保護地相關條例,同步出臺配套政策和執行細則。同時,進一步規范規劃編審,出臺規劃編審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具體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間節點,防止出現審而不批或審而不定的現象。此外,強化自然保護地規劃成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的統籌布局,要充分考慮保護和發展的平衡關系,防止出現重保護輕發展的情況,實現保護與發展雙贏的目的。(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