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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 :湖南礦業網      發表時間 :2023-11-13 10:53:55

有關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
  為提高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支撐自然資源事業高質  量發展,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自然資源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支撐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項目
  本次能力驗證項目共9項,具體為在國土資源和海洋領域,開展“海水中總鉻的測定”“海洋沉積物中砷的測定”“海洋生物體中鉛的測定”“水中硒的測定”“土壤中有機碳量的測定”“礦石中銅量的測定”6項檢測項目能力驗證。在測繪領域,開展“大比例地形圖成果”“空中三角測量成果”“全站儀檢測”等3項檢測項目能力驗證。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具體由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牽頭,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國家光電測距儀檢測中心共同組織實施。(詳情見附件)
  二、參加對象
  具備相關項目(參數)檢驗檢測能力的自然資源領域(國  土資源、海洋和測繪)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和自然資源系統所屬省級測繪領域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本次能力驗證。其他檢驗檢測機構可根據自身實際自愿參加。
  三、實施要求
  (一)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要高度重視能力驗證工作,細化實施方案,配備足夠的資源,保證能力驗證工作及時、科學、有效實施,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自然資源部科技發展司報送本次能力驗證總結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包括參加機構清單,未按要求參加機構清單、統計數據和評價結果)。
  (二)參加機構應當按照項目承擔單位要求獨立完成檢  驗檢測活動,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
  四、結果運用
  (一)此次能力驗證結果公開發布。能力驗證結果合格  的參加機構,2年內可簡化相關資質認定技術能力現場評審。鼓勵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及其他方選擇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二)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參加機構,應當按照《檢  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進行整改和驗證。
  (三)對按照本《通知》要求應當參加而無故不參加的  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按不合格處理。
  五、聯系方式
  自然資源部科技發展司李敏  010-66557270。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