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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公安部聯合印發意見加強協作配合 強化“行刑銜接”

信息來源 :湖南礦業網      發表時間 :2023-07-17 09:04:25

自然資源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協作配合強化自然資源領域行刑銜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深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移送涉嫌自然資源犯罪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健全工作銜接機制,依法嚴肅查處各類自然資源犯罪行為。
  《意見》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依法查辦案件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情節、造成的后果,根據法律、司法解釋、立案追訴標準等規定,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照行刑銜接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將載明土地占用方式、地類、礦種(含共生、伴生礦種)、采礦方式、礦產資源破壞結果、涉案礦產品價值、銷贓數額等具體信息的《鑒定意見》或者《認定意見》,以及鑒(認)定機構和鑒(認)定人資質證明等證明文件,連同行刑銜接所必需的其他材料一并移送公安機關。
  《意見》要求,公安機關在辦理涉嫌自然資源犯罪案件過程中,可以商請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供勘驗、檢驗、鑒定、認定的協助。公安機關辦理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和自行立案偵查的案件時,因客觀條件限制,或者涉案物品對保管條件、保管場所有特殊要求,在依法履行查封、扣押手續并采取必要措施固定留取證據后,可以商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代為保管,簽訂保管協議并附公安機關查封、扣押涉案物品的清單。
  《意見》強調,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發揮各自部門優勢,有針對性地組織舉辦業務培訓、開展聯合調研等活動,做好自然資源保護普法和宣傳工作,暢通群眾舉報破壞自然資源違法犯罪線索的渠道,通過調度、約談、掛牌督辦、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強力推動防范和打擊破壞自然資源違法犯罪工作的落實。(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