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事中事后監管,督促礦山企業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根據《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土地復墾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等規定,部決定組織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現就做好2023年度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對象
包括本通知印發之日,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采礦許可證尚在有效期的采礦權人和采礦許可證過期未注銷的原采礦權人。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V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與備案情況
是否按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方案是否已通過具有相應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方案是否在適用期內;方案是否按要求報礦山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ǘ┑V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落實情況
是否按規定設立基金賬戶;是否按規定足額計提基金;基金是否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
(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實施與驗收情況
是否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開展復墾修復工作;是否完成年度或階段性目標任務并執行了年度報告制度;關閉礦山是否完成復墾修復并通過驗收(已明確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復墾修復的政策性關閉礦山除外);依法依規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的,是否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復墾費。
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增加監測管護等相關監督檢查內容。
三、工作任務
?。ㄒ唬┙⒈O督檢查對象和監督檢查人員名錄庫
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對象名錄庫”和“監督檢查人員名錄庫”,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更新。本通知規定的監督檢查對象應當全部納入2023年度“監督檢查對象名錄庫”?!氨O督檢查人員名錄庫”應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以及從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ǘ╅_展內業核查與實地核查
1.內業核查應當按照“全覆蓋”原則,將本省范圍內全部監督檢查對象納入核查范圍,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礦業權信息登記系統等,應用遙感影像資料和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比對分析復墾修復責任范圍內土地損毀和復墾修復變化情況,初步判斷已治理和未治理圖斑及面積,形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內業核查結果(見附件1表格參考樣式),作為實地核查的線索。
2.實地核查應當按照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對采礦許可證過期未注銷的,因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問題被多次投訴舉報或處罰、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涉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問題要求整改而未完成整改銷號的,直接列入重點實地核查對象,全部進行檢查。對“監督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未列入上述重點實地核查對象的,通過搖號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實地核查對象。其中,對自然資源部負責出讓、登記的采礦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確定;對省級及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出讓、登記的采礦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確定。
?。ㄈ┕_并運用檢查結果
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對本級內業核查和實地核查成果進行匯總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形成檢查結果,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社會公開發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涉及保密、國家安全等不宜公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要強化檢查結果運用,對檢查未發現問題的,可不列入下一年度實地核查對象。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進行信用聯合懲戒,并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罰。
四、有關要求
?。ㄒ唬└魇〖壸匀毁Y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督檢查工作,按照部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做好與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抽查檢查等針對礦業權人監督檢查工作的銜接,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相關要求、落實工作經費、強化技術指導、加強人員培訓,規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檢查效果和質量。
(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應當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依法公正文明廉潔執法,不得妨礙檢查對象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做到全程留痕、責任可溯。實地核查不得完全委托事業單位獨立開展。按照隨機原則從“監督檢查人員名錄庫”抽取確定檢查人員(同一檢查組應同時涵蓋行政管理、執法、專業技術三類人員)。檢查人員與檢查對象之間存在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檢查人員應當如實記錄實地核查情況(見附件2表格參考樣式),同步記錄檢查影像,做好檔案留存。
?。ㄈ┍O督檢查工作完成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強化整改監督,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將監督檢查總結報告(見附件3)報部。部將對各地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并對監督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