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該地發布建筑用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檢驗砂石骨料的顆粒級配、含泥量、石粉含量、堅固性、壓碎指標等。其中,要求砂的實際顆粒級配除4.75mm和0.6mm篩檔外,可以超出,但各級累計篩余超出值總和應不大于5%;砂細度模數應為2.3~3.2;
而天然砂的含泥量(質量分數),Ⅰ類應≤1%、Ⅱ類類應≤3%、Ⅲ類應≤5%;砂的泥塊含量(質量分數),Ⅰ類應≤0.2%、Ⅱ類應≤1%、Ⅲ類應≤2%。一旦一項不符合,就判定不合格,進行處理。
據砂石骨料網了解,該地檢驗方法依據GB/T 14684-2022《建設用砂》標準。該標準規定建設用砂按顆粒級配、含泥量(石粉含量)、亞甲藍(MB)值、泥塊含量、有害物質、堅固性、壓碎指標、片狀顆粒含量技術要求分為Ⅰ類、Ⅱ類和Ⅲ類。
在顆粒級配方面,該標準規定,除特細砂外,Ⅰ類砂的累計篩余應符合表1中2區的規定,分計篩余應符合表2的規定;Ⅱ類和Ⅲ類砂的累計篩余應符合表1的規定。
在含泥量方面,天然砂的含泥量(質量分數),Ⅰ類應≤1%、Ⅱ類類應≤3%、Ⅲ類應≤5%;砂的泥塊含量(質量分數),Ⅰ類應≤0.2%、Ⅱ類應≤1%、Ⅲ類應≤2%。
在石粉含量方面,機制砂的石粉含量根據不同的亞甲藍值來判斷。如下圖所示:
另外,Ⅰ類、Ⅱ類砂的堅固性質量損失率應應≤7%、Ⅲ類應≤10%;機制砂的單級最大壓碎指標,Ⅰ類≤20%、Ⅱ類20%、Ⅲ類30%;Ⅰ類機制砂的片狀顆粒含量不應大于10%;除特細砂外,砂表觀密度應2500kg/m3、松散堆積密度應不小于1400kg/m3和空隙率不大于44%。
此次,湖南益陽南縣抽查建筑用砂石具體方法如下:
1、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每批次產品抽取樣品100kg,其中50kg作為檢驗樣品,50kg作為備用樣品。
2、檢驗依據
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T 14684-2022建設用砂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