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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鼓勵和支持礦業遺存保護與開發

信息來源 :中國礦業報      發表時間 :2023-03-30 11:13:05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國家工業遺產認定、保護管理、利用發展、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明確。

  辦法表示,國家工業遺產核心物項是指代表國家工業遺產主要特征的物質遺存和非物質遺存。物質遺存包括廠房、車間、作坊、礦區等生產儲運設施,與工業相關的管理和科研場所、其他生活服務設施及構筑物和機器設備、生產工具、辦公用具、產品、檔案等;非物質遺存包括生產工藝、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工業精神等。

  新修訂的辦法,明確提出要鼓勵和支持大運河、黃河、長江沿線城市和革命老區、老工業城市通過國家文化公園、工業遺址公園、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和老工業城市搬遷改造系統性參與國家工業遺產保護利用。

  辦法要求,加強對國家工業遺產的宣傳報道和傳播推廣,綜合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工業文藝作品創作、展覽、科普和愛國主義教育等活動,弘揚工匠精神、勞模精神和企業家精神等工業精神,促進工業文化繁榮發展。

  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依托國家工業遺產建設工業博物館,發掘整理各類遺存,完善工業博物館的收藏、保護、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支持利用國家工業遺產資源,開發具有生產流程體驗、歷史人文與科普教育、特色產品推廣等功能的工業旅游項目,完善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打造具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工業旅游線路。

  同時,鼓勵利用國家工業遺產資源,建設工業文化產業園區、特色街區、創新創業基地、影視基地、城市綜合體、開放空間、文化和旅游消費場所等,培育工業設計、工藝美術、工業創意等業態。鼓勵利用國家工業遺產資源,開展工業文化教育實踐,培育工業文化研學實踐基地(營地)、高校思政課實踐教學基地。創新工業文化研學課程設計,開展工業科普教育,培養科學興趣,掌握工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