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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建好用好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的通知

信息來源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發表時間 :2023-03-03 14:20:4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為維護地質勘查行業秩序,加大對地質勘查單位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促進地質勘查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等有關要求,部印發了《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自然資辦發〔2021〕42號),2021年建立運行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監管服務平臺”),目前監管服務平臺建設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結合監管服務平臺運行情況,就建好用好監管服務平臺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發揮監管在財政資金項目安排中的作用

省級和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把地質勘查單位誠信記錄作為財政出資項目安排的重要因素。在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生態保護修復等有關財政出資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委托等工作中,應通過監管服務平臺查詢地質勘查單位的信用信息,對被列入異常名錄的單位應予以限制,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單位應予以禁入。

二、充分發揮監管在榮譽獎勵工作中的作用

省級和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評選、推薦先進單位等單位榮譽時,要對參與評選的地質勘查單位嚴格把關,被列入異常名錄的應予以限制,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應予以禁入。在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級科學技術獎等獎項提名,自然資源科技獎、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等獎項評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監管服務平臺作用,使失信懲戒措施落實到人。

三、不斷完善信用評價監督體系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暢通地質勘查項目業主評價和社會評價渠道,準確、全面記錄主體信用行為,及時歸集共享信用信息,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氛圍。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地質勘查單位存在假工程、假報告、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的;拒絕和阻礙監督檢查的,要及時按規定將其列入異常名錄。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或者被列入異常名錄滿3年未整改的,要按規定將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統籌指導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落實好以上工作要求,細化落實措施,做好監管服務平臺應用培訓。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