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工作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就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稱,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辦法》壓減資質等級和類別,下放審批權限,優化審批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保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治理工程質量具有重要意義。自然資源部將有針對性地對各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審批人員開展政策培訓。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對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宣傳培訓,積極為企事業單位做好宣講解讀工作。
通知要求,規范審批管理,切實做好受理審批工作。各單位要根據《辦法》規定,認真做好資質審批各有關事項落實工作,盡快優化升級資質申報、審批有關系統信息化建設,制定明確的審批工作規則和完善的審批服務指南。要嚴格審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在資質申請受理、專家評審、公示等審批各環節對申請材料嚴把關。要加強對資質單位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對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的單位,要嚴格依法依規查處。
通知強調,實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統一編號。各單位要統一使用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上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統一編號系統”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乙級資質證書編號。各單位在批準資質申請后,通過向編號系統提供申請審批有關數據,獲取系統配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證號。
通知稱,自然資源部會適時將編號系統有關數據標準發送各單位,各單位在使用系統上遇到技術問題可及時與部信息中心溝通聯系。
另悉,為確保新舊政策平穩過渡,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單位正常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活動,自然資源部近日發布公告。公告明確,《辦法》施行前取得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甲、乙級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1月1日,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