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加強境外投資分類指導 推動海外礦產資源開發
9月29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化改革開放有關工作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外資司副司長夏晴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企業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開展境外投資,在參與國際經濟循環、促進國內大循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體現為“四個促進”。
一是促進產品、服務、技術、品牌、標準“走出去”。我國企業契合外部需求,通過境外投資開拓多元化市場。2013年至2021年,境外投資累計帶動出口超過1.1萬億美元,境外中資企業實現銷售收入超過17萬億美元。
二是促進初級產品供給。我國企業與外方合作開發石油、天然氣、銅、鋁等礦產資源,擴大了全球初級產品總供給,為維護大宗商品市場穩定、保障能源資源安全作出了積極貢獻。
三是促進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銜接。我國企業與外方共商共建基礎設施,深化國際產能合作,共同維護國際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中老鐵路建成通車,雅萬高鐵建設穩步推進,巴基斯坦瓜達爾港、阿聯酋哈利法港等境外合作港口穩健運營。
四是促進我國與東道國共同發展。我國企業通過境外投資獲取資金收益,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和利潤匯回。近幾年,多數境外中資企業實現盈利或盈虧平衡。2013年至2021年,境外中資企業累計向投資所在國家和地區繳納各種稅金超過3400億美元,并通過雇傭當地員工、采購當地產品等多種途徑促進東道國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共建“一帶一路”為引領,統籌發展和安全、國內和國際、合作和斗爭、存量和增量、整體和重點,聚焦重點領域、國別、項目和主體,推進政策、服務、監管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提高境外投資質量效益,以高水平“走出去”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
一是加強境外投資分類指導。深化國際產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場合作,推動海外礦產資源開發,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二是優化境外投資服務體系。加強公共服務供給,支持專業服務機構發展,更好賦能“走出去”企業。
三是完善境外投資監管體系。完善境外投資全口徑管理,強化實施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行為規范,指導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走出去”企業自律機制。
四是健全境外投資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境外風險監測分析,及時向企業提示項目面臨的政治、安全等各類風險,助力“走出去”企業行穩致遠。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