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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筆按率征收的油氣礦業權出讓收益在揚州開征

信息來源 :湖南礦業網      發表時間 :2024-12-11 09:25:40

 12月6日,江蘇省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財政、稅務部門采取上門指導、信息共享、聯合審核的方式,向江蘇油田開具1500萬元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繳款通知書,標志著全國首筆按收益率逐年征收的油氣礦業權出讓收益正式在揚州開征。

  據了解,為確保礦業權出讓收益應收盡收、足額征收,揚州市探索建立了4項工作制度,切實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一是建立承責申報制度。征收前,揚州局多次上門指導江蘇油田按采礦權填寫《信息采集表》,要求企業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承擔少報、漏報、錯報等責任。二是建立聯合審核制度。揚州市自然資源部門結合開發利用年報、勘查開采信息公示重點審核開采量,揚州市財政部門結合企業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重點審核銷售收入,揚州市稅務部門結合企業所得稅、資源稅繳納情況重點審核各項稅費的匹配性。三是建立分級推送制度。揚州市自然資源部門根據聯合審核確定的應繳費額、預算級次、分成比例和減免金額,部級發證的采礦權(含探采合一),統一由市級自然資源部門推送費源信息;省級及以下發證的采礦權,由采礦權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部門推送費源信息。四是建立信用約束制度。把礦業權出讓收益繳費情況納入礦業權實地核查重點事項,將違規申報的企業納入信息公示“黑名單”,在礦業權出讓、稅費減免、信用等級評定、綠色礦山建設等方面實行約束和懲戒。

  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是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規定的法定職責,也是深入推動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揚州局將學習新礦法與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相結合,通過送法下基層、到企業,做到上門服務、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相互融合,深入推動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為新礦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