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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能源供應企業不得擅自提高能源價格

信息來源 :湖南礦業網      發表時間 :2024-12-04 10:24:04

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支持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煤電靈活性改造等各類儲能建設……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3日就能源法在加強能源可靠供應、加快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等方面答記者問。

  當前,國際能源安全形勢復雜嚴峻,國內能源發展轉型各類問題疊加演變,我國能源安全面臨一系列風險挑戰。能源法在加強能源可靠供應方面設立了哪些基礎性制度?

  這位負責同志說,能源法在大力推進非化石能源發展的同時,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優化煤炭開發布局和產業結構,發揮煤炭在能源供應體系中的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合理開發可替代燃料,積極促進能源國際合作,多措并舉保障能源供應安全。

  同時,能源法圍繞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支持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煤電靈活性改造等各類儲能建設,健全需求側管理制度,供需協同發力保障電力可靠穩定供應。

  他說,民生用能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社會穩定大局,能源法規定電力、燃氣、熱力等能源供應企業不得擅自提高能源價格、減少供應數量或者限制購買數量并設立罰則,為人民群眾提供可靠的用能保障。

  能源法設立了能源科技創新專章,對加快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將起到什么作用?

  他表示,能源法鼓勵和支持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核能、氫能利用以及儲能、能源節約等領域重大技術裝備和新材料創新和產業化,以先進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推動能源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多能互補,為以科技創新開辟能源發展新領域新賽道、打造能源產業新增長引擎提供了法律支撐。(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