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然資源廳:提高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助推能源經濟轉型發展
11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著力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深化能源領域改革 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大文章”專場發布會。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能源局主要負責同志,會上介紹有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舉措。
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穎達表示,全面推進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領域深化改革,將持續推動延伸礦產品產業鏈,提高原礦產品附加值,助推地方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
一是堅持規劃引領、政策支撐,推動能源資源利用模式由“簡單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源要素跟著項目走”,加快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將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項目用地布局及規模統籌納入盟市、旗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啟動完成自治區第四輪礦產資源規劃調整,穩步推進煤炭、稀土等16處能源資源基地建設。建立“增儲上產、整合利用、技改升級”新舉措,逐步解決部分礦山不符合國家、自治區最低生產規模以及能源礦產開發“小散亂”問題,全面推動煤炭邊角資源市場化出讓,實現資源連片開發,提升單井產能。開展部分戰略性礦種共伴生、低品位資源再評價,探索建立與煤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激勵措施。
二是堅持方便企業、服務項目,推動能源資源保障模式由“政府驅動”向“市場主導”轉變。除國家規定協議出讓情形外,全面實施礦業權市場化出讓,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和調節資源要素分配使用,減少行政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益?!笆奈濉逼陂g,全區市場化出讓礦業權138宗,礦業權出讓收益總額超500億元。2024年分兩批將621個能源類項目列入自治區重大項目清單,可使用國家計劃指標保障能源類建設項目用地2.86萬公頃。通過建立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加快辦理用地手續,用地指標應保盡保,全力保障新能源項目用地需求。
三是堅持分類施策、綠色發展,推動能源礦業經濟發展模式由“單一原礦產品銷售”向“綠色多元高效利用”轉變。聯合發改、能源、林草部門出臺關于支持和規范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通知及規范用地管理實施細則,加強新能源項目用地保障。礦業權出讓、審批登記全面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嚴格執行林業草原、飲用水水源地、文物、交通設施等產業政策和“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城鎮開發邊界、資源利用上線”等硬性規定,將各類勘查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
此外,張穎達表示,內蒙古自治區在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中將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優化礦產勘查布局結構,強化基礎地質工作,全面推進綠色勘查,突出戰略性礦產勘查,兼顧區內優勢礦產,加強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力度,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切實提高內蒙古自治區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能力。(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