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16條政策舉措加強礦產資源管理 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管理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加強礦產資源配置規范管理、提升礦業政務服務效率、推動礦業綠色轉型升級、嚴格礦產資源執法監管五方面推出16條政策措施。
在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方面,《通知》提出,強化規劃引領支撐,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礦產資源規劃,銜接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科學劃定勘查開發區域,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深入實施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以戰略性礦產為主攻礦種,實現找礦新突破。
在加強礦產資源配置規范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科學有序投放礦業權,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適度投放戰略性礦產和福建優勢礦產探礦權。嚴格礦產資源開發準入,明確探礦權申請轉為采礦權、礦業權延續的具體準入條件,并優化調整重點礦種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嚴格控制礦業權協議出讓。強化采礦用地保障。
在提升礦業政務服務效率方面,《通知》明確了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對省、設區市、縣三級自然資源部門權限作了調整完善,并加強審批監管。同時,優化規劃審核事項,礦業權延續、轉讓變更和礦業權人名稱變更等其他勘查開采登記事項無需進行礦產資源規劃符合性審核。強化采礦權“三合一”方案評審,并細化管理要求。精簡礦業權申請資料。
在推動礦業綠色轉型升級方面,《通知》提出,深入推進綠色勘查開發,積極探索推廣應用綠色勘查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建設一批綠色勘查示范項目,加大綠色礦山建設力度。建立健全綠色礦山常態化遴選機制。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在嚴格礦產資源執法監管方面,《通知》強調,壓實各級監管責任,強化源頭追溯、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查、聯合執法,形成共管共治格局。同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肅查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