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6年全國煤礦智能化產能占比不低于60%
近日,國家礦山安監局、應急管理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制定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促進礦山安全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礦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性產業,智能化建設是推動礦山安全發展、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礦山智能化建設蓬勃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但還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協調等問題。
為此,《意見》要求,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推進礦山數據融合互通,實現環境智能感知、系統智能聯動、重大災害風險智能預警,全國煤礦智能化產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數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態化運行率不低于80%,煤礦、非煤礦山危險繁重崗位作業智能裝備或機器人替代率分別不低于30%、20%,全國礦山井下人員減少10%以上,打造一批單班作業人員不超50人的智能化礦山。到2030年,建立完備的礦山智能化技術、裝備、管理體系,實現礦山數據深度融合、共享應用,推動礦山開采作業少人化、無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礦山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意見》提出,要加強整體規劃,加快形成科學完備的礦山智能化建設架構和技術體系;要結合礦山智能化發展水平和行業發展實際,進一步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要構建不同區域、不同礦種、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礦山智能化建設協同發展格局。
《意見》還提出,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具有行業技術優勢的企業聯合組建高水平礦山智能化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探索與礦山智能化發展相適應的新理論、新工藝和新模式;加快研發制約智能化建設的“卡脖子”技術;加快礦山智能裝備核心零部件、傳感器等的研發應用,加快礦山機器人研發及迭代更新;鼓勵礦山企業加快新型工業網絡基礎設施升級。同時,拓展智能化場景,加快危險繁重崗位作業機器人替代,強化礦山開采作業智能化,提升災害智能防控水平,提高應急救援保障能力。
《意見》強調,要堅持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充分結合各地礦山基本條件,“一礦一策”明確建設范圍,分類探索實用管用的建設模式;要對礦山智能化產業鏈各企業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要鼓勵地方政府、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深化產教融合、科教融匯,推進智能采礦相關領域“新工科”建設,加大校企聯合培養力度,加快培養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人才;要支持礦山資源豐富地區探索打造智能化礦山產業集群。(澎湃新聞)